社保按最低基数交,今年为什么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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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6年10月9日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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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2026 · 社保严查
社保按最低基数交
今年为什么行不通了
这两个月,不少老板给我发消息,说的都是同一件事:税务局通知补社保。
有一家做贸易的公司,工资按实际 8000 元报个税,社保一直按当地最低基数交。财务跟我说,这么多年也没人投诉,怎么突然就被盯上了。后来才知道,系统把个税申报的工资、社保基数、银行发薪流水放在一起比对,差异月份自动挂出来,直接推到属地核查。最后补的是本金,外加从欠缴那天起按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这种事今年不是个例。我把这里面的规矩讲清楚,你对照自己公司看看有没有隐患。
社保交给税务征收,是 2018 年就定下来的事,这些年一直在往前走。真正让它落地的,是这两年三件事凑齐了。
第一件 · 数据打通了
金税四期全面落地之后,税务系统把社保缴费基数、个税申报工资、企业工资成本、银行流水这几组数据打通了,做的是逐人逐月的自动比对。以前靠人工抽查,抽不到就没事;现在是系统按阈值自动预警,不看你运气。
第二件 · 基金有压力
社保基金这些年支出增速高于收入,全国统筹落地之后,征缴端堵漏成了保证发放的核心抓手,多地把“社保夯实率”纳入了考核。比如山东明确,夯实率大于或等于 90% 属于低风险,低于 70% 会被约谈。
第三件 · 执法标准变了
过去社保欠费的处理相对宽松,现在不少地方把社保检查套用了税收执法的程序,限期缴纳、催告、强制执行是一条链。同时,最高法关于劳动争议的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从 2025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用人单位和员工约定不缴社保、或者员工承诺不缴社保的,法院认定无效——之前很多老板手里那张“自愿放弃承诺书”,法律上直接归零。
核查逻辑就两组,你把这两组对上,基本就安全了。
第一组 · 人数
税务系统会把个税申报系统里的“任职受雇”人数,和社保系统里的参保人数放在一起比。差的月份、差的人数,会自动标记。常见的问题有三种:试用期员工不参保、临时工不参保、只给核心几个人参保,剩下的都不缴。
第二组 · 基数
把个税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和社保申报的“缴费基数”总额逐月比。个税工资 8000、社保基数按 4000 交,这种长期显著偏离的,系统直接判定低缴,自动预警。
这里要说清一点:缴了不等于缴对,缴对不等于缴足。全员都参保但基数不实,风险一样存在。
被预警后要看三条链
税务部门会要材料,重点看三条链能不能闭环:资金链是银行代发回单和对公转账记录,业务链是考勤表和工资表,合同链是在岗人员的劳动合同。这三条对不上,就按违规处理。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写得很清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算 笔 账
假设少缴 10 万,滞纳金按日万分之五,一年就是 1.8 万左右,拖得越久越贵;如果逾期不缴,再按一倍到三倍罚款,10 万变 20 万到 40 万。
除了钱,还有两笔账。一是纳税信用等级可能降级,融资、招投标这些事都会受影响。二是员工这一边也躲不开——如果员工以公司未依法缴社保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可能要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一个很多老板忽略的点:社保欠费的追缴不设“过了几年就算了”的期限,历史按最低基数申报的记录都可能被翻出来。这一点跟很多人以为的“三年五年就安全了”完全不是一回事。
让员工签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前面说过,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明确无效。更亏的是,企业不仅要补缴本金和滞纳金,员工还可能反过来主张经济补偿,之前发给员工的现金补贴,公司在补缴后还可以要求返还——等于里外两头都承担。
试用期不缴,转正再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工之日”不是“转正之日”,这条早就有了,只是过去执行不严。
发社保补贴让员工自己去交。工资照发、补贴照给,社保义务一样没免除,查出来还是要补。
一 · 基数上下限调整后的补差
每年这个时候各省会公布新一年度的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不少地方会统一生成当年 1 月到公布月份的差额补缴账。比如今年 9 月起,多地按新标准核定基数,1 月到 9 月已申报工资和标准有差额的,要按新上下限补足。这件事系统会自己生成,公司按时确认缴费就行,但钱要提前留出来。
二 · 长期护理保险来了
国务院办公厅已经明确要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8 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覆盖,社保正在从“五险”往“六险”过渡。今年 9 月 1 日起,西藏已经正式实施,费率 0.3%,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 0.15%。这个费率看着不高,但它是按全员基数算的,做成本预算时要留出这块增量。
第一,基数按工资总额来定,不是按基本工资
奖金、津贴、绩效、加班费这些该计入工资总额的部分,要算进社保申报里去,不能只拿基本工资做基数。
第二,人数要跟个税申报对上
试用期员工、临时用工,该参保的都要参保;确实不属于劳动关系的(比如非全日制、劳务外包),要有对应的协议和流程,别用“没签合同”当理由。
第三,把三条链的材料留好
工资表、考勤、银行代发回单、劳动合同,这些不是给检查临时补的,是平时就该有的底稿。
社保这件事,以前是“查到了再说”,现在系统是自动比对的,差异自己会浮出来。与其等着通知上门,不如现在花半天时间,把人数和基数两条线自查一遍。
一 句 话 记 住
社保已经进入数据比对时代,基数对不对,系统比你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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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章在 2026/10/9 18:28:40 编辑过